我省39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典型经验正式向全国推广
经国务院同意,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正式印发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》,充分肯定了福建等四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胆探索、先行先试,并向全国推广自然资源资产产权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、环境治理体系、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整治等14个领域形成的90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。其中,福建39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入选,居四省推广总数首位。
2016年8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(福建)实施方案》,福建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。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指引下,全省干部群众持之以恒深入实施生态省建设战略,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,聚焦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,健全改革推进机制,抓好制度创新、生态保护、绿色发展等各项工作,以点带面实现“先试点后推广”的改革路径,探索创新了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制度模式,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保驾护航,全省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稳步推进。
经过持续努力,福建在实现生态环境“高颜值”和经济发展“高素质”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。2020年前三季度,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~Ⅲ类水质比例为97.9%,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.7个百分点,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%;设区城市空气达标天数比例98.5%,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.3个百分点,PM2.5年平均浓度20微克/立方米,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3.3%;森林覆盖率66.8%,连续41年保持全国首位,与此同时,我们积极抗疫情、稳经济、谋发展,扎实做好“六稳”工作,全面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经济运行呈现持续明显向上向好的态势,前三季度GDP增长2.4%。福建成为全国唯一一个保持水、大气、生态环境全优的省份和全国唯一的全省所有地级市人均GDP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,中国工程院2019年发布的全国生态文明指数,福建排名第一。
福建将围绕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,以更高质量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,以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,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,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,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福建应有的贡献。
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
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